2018年“滑启100”中国轮滑巡回赛(湖北站)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二、承办单位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政府
三、执行单位
秦皇岛无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湖北乐之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四、支持单位
湖北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五、竞赛时间
2018年10月20日
六、竞赛地点
湖北宜昌市体育场路21号(宜昌市体育场内)
七、竞赛项目
(1)年龄分组
1.成年组(18 & Upper):2000年12月31日前
2.青年A组(16 & 17):2001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
3.青年B组(14 & 15):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
4.少年A组(12 & 13):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
5.少年B组(10 & 11):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6.少年C组(8 & 9):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7.幼儿A组(6 & 7):2011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8.幼儿B组(5 & Under): 2013年1月1日后
(2)竞赛项目
1.成年男子、女子组:100米、500米、1000米、2000米
2.青年男子、女子A组:100米、500米、1000米、1500米
3.青年男子、女子B组:100米、500米、1000米、1500米
4.少年男子、女子A组:100米、300米、500米、1000米
5.少年男子、女子B组:100米、300米、500米、700米
6.少年男子、女子C组:100米、200米、300米、500米
7.幼儿男子、女子A组:100米、200米、300米、400米
8.幼儿男子、女子B组:100米、200米、300米
八、参赛单位
各市区县轮滑协会、学校、幼儿园、轮滑俱乐部、培训机构及有关单位均可组队参赛。
九、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轮滑协会审定的速度轮滑竞赛规则(2013版)及世界轮滑联合会规则修改条款。
2.报到时每队领队交保证金500元人民币,如在比赛期间俱乐部相关负责人、运动员、家长未发生影响比赛秩序的行为,则保证金足额返还。
3.各参赛运动队须统一队服参加开幕式。
4.参赛运动员自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直排轮滑鞋、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护具和头盔等,否则不予参赛。
5.运动员在比赛中只能代表—支队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以任何形式代表其他队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停赛,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6.运动员严格按照规定的年龄组别参赛,凡弄虚作假违反年龄规定者,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并通报批评。
7.比赛中运动员禁止使用受话器。
8.有以下疾病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其他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十、报名与报到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各参赛队领队将参赛名单于2018年10月10日24:0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原版)发送到赛事组委会电子邮箱:likun@s-start.cn,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点击以下链接进入报名表及参赛保证书下载:
http://stc.s-start.cn:8888/sharing/pkvWq1zaP
2.组委会联系人:李堃 15378731444
3.报到时间:2018年10月19日到达并领取资料。
4.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5.报到时须提交签字的参赛保证书、保险证明,运动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六名奖励:第1-3名颁发奖牌、获奖证书;第4-6名颁发获奖证书。不足6人,减一录取;不足3人,取消比赛或者变为表演项目。
2.各项目前六名的选手以及成绩全国排名前30位的选手获得参加总决赛的资格。
十二、经费
1.参赛队伍旅差费自理、食宿自行解决。
2.参赛综合服务费:50元/项。
十三、其他
1.各领队加强本队队员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管理,确保队员安全。
2.比赛组委会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3.报名参赛视为同意规程的各项规定。
4.比赛采取领队负责制,如选手对比赛提出申诉,必须由领队在当场比赛结束30分钟内书面提交赛事组委会,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胜诉退回申诉费;败诉不再退还申诉费,无论申诉结果如何,比赛判罚结果不予更改。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