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日期及地点
2016年7月30日-31日在天津市天津滨海新区大港轮滑场举行。
二.主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秦皇岛中北滑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秦皇岛中北无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新区金骐风轮滑俱乐部
四.支持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天津市轮滑运动协会
五.参加单位
京津冀各市县体育行政部门,社会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体育俱乐部、民办幼儿园、培训学校(中心)等均可组队参赛。
六.比赛项目(幼儿组不设男女,其他组别分男、女)
成人甲组设:300米个人计时赛
成人乙组设:300米个人计时赛
少年甲组设: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
少年乙组设: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
少年丙组设: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
少年丁组设: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争先赛
幼儿组设:150米个人计时赛,300米争先赛
七.比赛场地
场地为150米跑道,图层地面,弯道有坡度。
八.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各年龄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每队每组别每项最多报2名运动员。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年龄分组
成人甲组:41至55周岁
成人乙组:18至40周岁
少年甲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乙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丙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丁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幼儿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参加成年甲、乙组和少年甲、乙、丙、丁组及幼儿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进行身份核对。
(四)禁止跨年龄组参赛。组委会将进行骨龄抽查。
九.比赛办法
执行2013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二)参赛不足六人的组别,减1录取及奖励。参赛不足三人,取消该项目。
(三)各组别运动员成绩计入团体总分,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以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7、5、4、3、2、1分方法计算,获得第1名者得7分,以此类推。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者,亚军多者在前,以此类推。
十一.报名和报道
(一)报名
参加单位请在网上填写报名表,于7月22日前完成报名并将报名表发至赛事指定邮箱。
联系人:张森 宋丽丽
电话:18602239456 133389932224
邮箱:769016074@qq.com
(二)报到参赛人员于2016年7月29日报到,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或咨询承办单位。
十二.经费
(一)赛事报名费:每名运动员每个项目50元人民币,两项以上100元。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有需要组委会代为办理可咨询承办单位。
十三.本次比赛裁判长、裁判员由中国轮滑协会推荐担任。
十四.其他
请各参赛单位务必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报到时须检查保险单,未办理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属比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