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启杯”第十一届北戴河自由式轮滑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6年4月30日至5月2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举行。

二、主办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三、承办单位

中北滑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中北无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秦皇岛市轮滑滑冰协会

北戴河区体育局

五、支持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官方网站(http://rollersports.sport.org.cn/

六、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会、各体育院校、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七、竞赛项目

速度过桩

花式绕桩

花式刹停

八、比赛场地

北戴河奥林匹克大道公园篮球场

花式刹停比赛场地:北戴河碧螺塔公园

九、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每组单人运动员男、女各6名。

(二)年龄分组

1.花式绕桩

大学生组:在校大专、本科院校学生。

成人组: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青年组:2000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组:2004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组: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速度过桩

大学生组:在校大专、本科院校学生。

成人组: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青年组:2000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甲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丙组: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丁组: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组: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备注:

儿童组不分性别组。

少年组、青年组、成年组及大学生组分别设置男子组和女子组。

花式刹停不分年龄组。

十、竞赛办法

(一)    采用WSSA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2015版。

(二)    速度过桩将分为个人计时赛和淘汰赛。

(三)     服装要求

1.花式绕桩

a)运动员未穿着表演服装表演的,将被扣5分;

b)运动员的表演服装须与表演内容及音乐风格特性相符合;

c)不得使用带有宗教性标志的装饰物;

2.速度过桩、花式刹停(Slide)

a)所有运动员须穿着便于运动的运动服参赛;

3.所有参赛服饰必须保持清洁。

4.除非特定表演需要,运动员不得穿着牛仔服进行比赛。

5.不符合竞赛要求的服装或装饰物,裁判长有权要求运动员更换。

(四)     号码布

1.除花式绕桩外,参加其他项目的运动员必须佩戴号码布。

2.每位运动员一块号码布(20cm*12cm),佩戴在背部中间位置。

(五)    参赛运动员需持运动员注册证,未到注册年龄的运动员需持户口本原件。

(六)    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单、双排均可)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

(七)    参赛运动员必须于赛前向大会裁判组提交音乐,并注明代表单位、姓名、性别、比赛组别(音乐在截止日期之后提交的,组委会仍会接收音乐,但该选手的表演将被扣10分,如果在赛前的教练领队会议上仍未递交的,将失去该项目的比赛资格。如选手在截止日期之前已发送音乐而组委会未收到的,可出示原始邮件证明)。

十一、   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    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二)    报名不足6人/组的竞赛项目,按报名人数减1录取。

(三)    报名不足3人/组的竞赛项目,该项目并入上一年龄组。

(四)    速度过桩每个组别将设立个人计时赛纪录及淘汰赛最好成绩纪录,并颁发证书。

十二、   报名、报到与离会

“滑启杯”第十一届北戴河自由式轮滑公开赛组委会

联系人:闫涛

电  话:18732671670

传  真:0335-4269679

邮  编:066100

邮  箱:bdhslalom@163.com

(一)报名:

参赛人员请将报名表(点击下载)及参赛音乐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bdhslalom@163.com,收到组委会回复确认邮件为报名成功。

速度过桩报名人数限制为300,花式绕桩报名人数共限制为200人,花式刹停报名人数限制为100人,自此通知公布时开始接受报名,超出人数限制的运动员将不给予报名确认(以组委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先后为准)。

(二)    报到与离会

报到时间:2016年4月29日

报到地点:奥林匹克大道公园南侧—北戴河轮滑博物馆

报到联系人:闫涛

报到联系电话:18732671670

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    离会

离会日期为2016年5月2日

十三、   经费

参赛运动员报名费:100元/人。

十四、   裁判员

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五、   其他

(一)    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二)    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照片、录像等进行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    请参赛人员提前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等相关保险并签订免责声明书。

十六、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