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滑启100”广西区速度轮滑公开赛防城港站赛事规程

一、主办单位:

​防城港市文化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防城港市轮滑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中北滑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广西滑启总代理

五、竞赛时间:

2017年8月19日

六、竞赛地点:

防城港市桃花湾体育馆内

七、比赛项目:

速度轮滑场地赛

八、参赛单位:

广西省各地市轮滑协会、俱乐部、培训机构、学校

九、竞赛项目与分组

(一)年龄分组

1.男、女甲组:2002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男、女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男、女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4.男、女丁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5.男、女幼儿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竞赛项目

1.男女甲组:100米、500米、1000米

2.男女乙组:100米、500米、1000米

3.男女丙组:100米、500米、1000米

4.男女丁组:100米、300米、500米

5.男女幼儿:100米,300米

注:以上项目报名不足12人的组别,取消该项目。具体看最低人数决定,或由裁判长决定是否并入其他组或者取消该项目或奖金减半。

十、参赛办法:

(一)速度轮滑采用2013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二)运动员不得越组参赛,凡违反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报到时各代表队需交保证金500元人民币,比赛结束后退还。如在比赛期间俱乐部相关负责人、运动员、家长有违反比赛秩序的则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十一、竞赛规定与要求:

(一)参赛运动队(员)必须统一队服参加开幕式。

(二)自备比赛用鞋(使用直排轮轮滑鞋)、头盔、护具等装备。

(三)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使用直排轮轮滑鞋),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护具,否则不予参赛。

(四)运动员只能代表—个队参赛,不得以任何形式代表其他队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参与的队伍比赛,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五)比赛中运动员禁止使用受话器。

(六)有以下疾病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其他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十二、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6名。

(二)各项运动员分别获得以下奖励标准如下:

1.第一名    证书、奖牌、奖金300元

2.第二名   证书、奖牌、奖金200元

3.第三名   证书、奖牌、奖金100元

4.第四至六名    证书、滑启运动水杯(价值79元)

5.所有参赛选手均获完赛证书,以资鼓励!

(三)特别备注:前六名队员需自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上台领奖,一经查出虚假报名组委会将决定取消该队员所有名次及成绩,并给予通告批评。

十三、报名办法及报到时间:

(一)赛事组织服务费:50元/ 项 (含保险)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 8月10日。各参赛队领队将参赛名单于2017年 8月 10日中午12:0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原版)发送到赛事组委会电子邮箱:1571328869@qq.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组委会联系人:樊国武     电话:18507709181

报到时间:2017年 8月 18日下午20:00前到达、领取资料。

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四)各领队在报到时必须向组委会提交参赛保证书、报名表确认表(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参赛保证书及报名表下载链接)、保险复印件。并告知家长带上小朋友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以便进行核对。

十四、比赛费用:

(一)参赛队伍旅差费自理、食宿自行解决;

(二)酒店须各队自行办理(组委会推荐酒店信息将在补充通知中公布)。

十五、本次比赛裁判长、裁判员由防城港市轮滑运动协会选派。

十六、其他:

(一)各参赛领队要在赛前对本队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队员安全。

(二)比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填写报名确认表并前来参赛视为同意规程的各项规定。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