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防城港市文化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防城港市轮滑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中北滑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广西滑启总代理
五、竞赛时间:
2017年8月19日
六、竞赛地点:
防城港市桃花湾体育馆内
七、比赛项目:
速度轮滑场地赛
八、参赛单位:
广西省各地市轮滑协会、俱乐部、培训机构、学校
九、竞赛项目与分组
(一)年龄分组
1.男、女甲组:2002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男、女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男、女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4.男、女丁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5.男、女幼儿组:201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竞赛项目
1.男女甲组:100米、500米、1000米
2.男女乙组:100米、500米、1000米
3.男女丙组:100米、500米、1000米
4.男女丁组:100米、300米、500米
5.男女幼儿:100米,300米
注:以上项目报名不足12人的组别,取消该项目。具体看最低人数决定,或由裁判长决定是否并入其他组或者取消该项目或奖金减半。
十、参赛办法:
(一)速度轮滑采用2013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
(二)运动员不得越组参赛,凡违反年龄规定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并通报批评。
(三)报到时各代表队需交保证金500元人民币,比赛结束后退还。如在比赛期间俱乐部相关负责人、运动员、家长有违反比赛秩序的则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十一、竞赛规定与要求:
(一)参赛运动队(员)必须统一队服参加开幕式。
(二)自备比赛用鞋(使用直排轮轮滑鞋)、头盔、护具等装备。
(三)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使用直排轮轮滑鞋),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护具,否则不予参赛。
(四)运动员只能代表—个队参赛,不得以任何形式代表其他队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参与的队伍比赛,取消比赛成绩并通报批评。
(五)比赛中运动员禁止使用受话器。
(六)有以下疾病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其他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十二、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6名。
(二)各项运动员分别获得以下奖励标准如下:
1.第一名 证书、奖牌、奖金300元
2.第二名 证书、奖牌、奖金200元
3.第三名 证书、奖牌、奖金100元
4.第四至六名 证书、滑启运动水杯(价值79元)
5.所有参赛选手均获完赛证书,以资鼓励!
(三)特别备注:前六名队员需自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上台领奖,一经查出虚假报名组委会将决定取消该队员所有名次及成绩,并给予通告批评。
十三、报名办法及报到时间:
(一)赛事组织服务费:50元/ 项 (含保险)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 8月10日。各参赛队领队将参赛名单于2017年 8月 10日中午12:0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原版)发送到赛事组委会电子邮箱:1571328869@qq.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组委会联系人:樊国武 电话:18507709181
报到时间:2017年 8月 18日下午20:00前到达、领取资料。
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四)各领队在报到时必须向组委会提交参赛保证书、报名表确认表(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参赛保证书及报名表下载链接)、保险复印件。并告知家长带上小朋友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以便进行核对。
十四、比赛费用:
(一)参赛队伍旅差费自理、食宿自行解决;
(二)酒店须各队自行办理(组委会推荐酒店信息将在补充通知中公布)。
十五、本次比赛裁判长、裁判员由防城港市轮滑运动协会选派。
十六、其他:
(一)各参赛领队要在赛前对本队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队员安全。
(二)比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有权使用运动员的竞赛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填写报名确认表并前来参赛视为同意规程的各项规定。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